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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中成药应用水平,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是为适应中成药临床应用管理需要而制定的,是临床应用中成药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二部分第二款详细指导了联合用药原则,对指导临床正确联合使用中药注射剂有很大帮助。
原文摘录:
第二部分 中成药临床应用原则
二、联合用药原则
(一)中成药的联合使用
1.当疾病复杂,一个中成药不能满足所有证候时,可以联合应用多种中成药。
2.多种中成药的联合应用,应遵循药效互补原则及增效减毒原则。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3.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
4.合并用药时,注意中成药的各药味、各成分间的配伍禁忌。
5.一些病证可采用中成药的内服与外用药联合使用。
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应遵循主治功效互补及增效减毒原则,符合中医传统配伍理论的要求,无配伍禁忌。
2.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3.需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严禁混合配伍,应分开使用。除有特殊说明,中药注射剂不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种同时共用一条通道。
(二)中成药与西药的联合使用
针对具体疾病制定用药方案时,考虑中西药物的主辅地位确定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
1.中成药与西药如无明确禁忌,可以联合应用,给药途径相同的,应分开使用。
2.应避免副作用相似的中西药联合使用,也应避免有不良相互作用的中西药联合使用。
中西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谨慎联合使用。如果中西药注射剂确需联合用药,应根据中西医诊断和各自的用药原则选药,充分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联用药物的种数和剂量,根据临床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2.中西注射剂联用,尽可能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如穴位注射、静脉注射)。必须同一途径用药时,应将中西药分开使用,谨慎考虑两种注射剂的使用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严禁混合配伍。
评:临床实践发现,中药注射剂两两之间混合后虽然没有西药注射剂与中药注射剂、西药注射剂两两之间发生理化反应那么迅速剧烈,往往易被临床医护人员忽视其危害,但只要中药注射剂本身含有能发生理化反应的物质基础,即使理化反应速率低、反应程度轻,也将会给患者用药安全带来严重不可预知的风险。
因此,鉴于中药注射剂中主要成份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建议临床用药时尽量减少联用注射剂品种数,如果病情所需仍需要经同一静脉通道使用注射剂,不管使用几种注射剂,也不管是中药注射剂与西药注射剂之间、中药注射剂两两之间、西药注射剂两两之间,都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再输注下一组液体或两组液体之间进行“冲管”操作,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经同一静脉通道给药的多种药物之间不发生理化反应。从而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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